此前的党章和《组织问题议决案》从未出现过“省委★★”“县委”“市委”等称谓。五大党章第一次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“全国代表大会——中央委员会,省代表大会——省委员会,市或县代表大会——市或县委员会★,区代表大会——区委员会★,支部党员全体大会——支部干事会”五个组织层级。明确各级党组织职责,规定各级党部设立组织部★★、宣传部★★★、妇女部等。
第一,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,中央政治局的成员包括中央委员会★★★、若干名正式委员和候补委员。政治局候补委员参加政治局会议时★★,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,正式政治局委员离职时候补政治局委员依次递补★。
整体而言,五大党章是建党以来对党章进行的第一次全面修改★,充实了内容★,调整了结构★★★,确立了党章的基本框架★★★,是党章发展史上的里程碑,对之后各部党章产生了深远影响★★。
“不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及其他破坏党的行为★★,即认为违背党的共同意志而处罚之。★”
这是党章第一次将严格党的纪律提升到全党义务层面。五大党章健全了党处分违纪党员的条例★★,改变了以往党章只有★★★“开除★★★”一项的处分方式,规定:
对党组织,分为警告、改组和重新登记(解散组织);对党员,分为警告、党内公开警告、临时取消党内外的工作★★、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★★。
此外,五大党章还第一次将“民主集中制★★”写进党章,第一次对入党者年龄作出明确规定★★★。
党员、党的建设、党的中央机关★、省的组织、市及县的组织、区的组织★★★、党的支部、监察委员会、纪律★★、党团★★、经费、与青年团的关系12章,共85条。
党的五大及五大党章载誉史册★,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把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及的新高度★★,突出地研究并部署了党的自身建设问题,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,实现了建党以来最有力的一次党建创新★★。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创立及其制度安排,正是这次党建创新的重要内容★★★。
五大党章中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,有利于区分违纪的性质、情节和危害程度★★,实事求是地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,符合惩前毖后★★、治病救人的方针★★,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,保障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★。
与之前的党章相比,五大党章作了许多补充和修正。在★★★“党的中央机关”一章★★,五大党章对中央政治局作出了规定:
“中央及省监察委员★★★,得参加中央及省委员会议,但只有发言权无表决权。遇必要时,得参加相当的党部之各种会议。”
从党的五届一中全会选举来看★★,党的必须从中央中产生。这项规定第一次对机构及工作机关的组成、职责★★、相互关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,并将决策机关(中央政治局)与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关(中央会)分为两个机构,健全了党的中央机关,有利于增强党的集体领导★★★,为以后党的中央机关的组织建设奠定了基础。
党的五大通过的《组织问题议决案》中首次提出★★“政治纪律★★★”概念。五大党章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★★:
1927年4月27日,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仅半个月,在大革命的紧急关头,中国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。按照规定,党章应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。但由于形势紧迫,这次会议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,而是在大会通过的《组织问题决议案》中提出“根据本党自第四次大会以来党员数量激增这一事实,并根据本党目前的任务,第五次大会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”★。党的五大闭幕后不久★★★,根据《组织问题决议案》★★,中央政治局于6月1日通过了《中国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》(史称★★★“五大党章”),成为党史上唯一一部不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的党章。
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,须经党委会、党员大会★,或监察委员会★★,依合法手续审查之。
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★★★,五大党章作出更加详尽系统的规定。如:党员部分规定的入党条件更加规范★★★,从四大党章的★“承认党纲及章程★、为党服务”,到★★★“承认党纲及章程、服从党的决议、为党工作并缴纳党费★★★”★★。
1927年,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,其工作重点主要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★。五大党章中专门增设了“监察委员会”一章★★★,对中央和省监察委员会产生的方式★★、职责权限范围以及工作运行机制都作了详细的规定:“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,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”,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还负责讨论和批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报告★★★、人数、改选等工作,★★“中央及省监察委员,不得以中央委员及省委员兼任★”。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建立及五大党章的通过,标志着党内监督体制的初步形成。
五大党章增设了“党团★★★”一章,首次规定在非党组织中设立党团,并要求一切非党的群众会议、执行机关中有党员三人以上,均须组织党团,从而★“在各方面加紧党的影响,而实行党的政策于非党的群众中★”。增设了“与青年团的关系★”一章★★★,第一次把“与青年团的关系”列入党章★★★,从而在制度上确保了党对青年团的领导,密切了党团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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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的党章和《组织问题议决案》从未出现过“省委★★”“县委”“市委”等称谓。五大党章第一次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“全国代表大会——中央委员会,省代表大会——省委员会,市或县代表大会——市或县委员会★,区代表大会——区委员会★,支部党员全体大会——支部干事会”五个组织层级。明确各级党组织职责,规定各级党部设立组织部★★、宣传部★★★、妇女部等。
第一,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,中央政治局的成员包括中央委员会★★★、若干名正式委员和候补委员。政治局候补委员参加政治局会议时★★,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,正式政治局委员离职时候补政治局委员依次递补★。
整体而言,五大党章是建党以来对党章进行的第一次全面修改★,充实了内容★,调整了结构★★★,确立了党章的基本框架★★★,是党章发展史上的里程碑,对之后各部党章产生了深远影响★★。
“不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及其他破坏党的行为★★,即认为违背党的共同意志而处罚之。★”
这是党章第一次将严格党的纪律提升到全党义务层面。五大党章健全了党处分违纪党员的条例★★,改变了以往党章只有★★★“开除★★★”一项的处分方式,规定:
对党组织,分为警告、改组和重新登记(解散组织);对党员,分为警告、党内公开警告、临时取消党内外的工作★★、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★★。
此外,五大党章还第一次将“民主集中制★★”写进党章,第一次对入党者年龄作出明确规定★★★。
党员、党的建设、党的中央机关★、省的组织、市及县的组织、区的组织★★★、党的支部、监察委员会、纪律★★、党团★★、经费、与青年团的关系12章,共85条。
党的五大及五大党章载誉史册★,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把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及的新高度★★,突出地研究并部署了党的自身建设问题,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,实现了建党以来最有力的一次党建创新★★。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创立及其制度安排,正是这次党建创新的重要内容★★★。
五大党章中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,有利于区分违纪的性质、情节和危害程度★★,实事求是地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,符合惩前毖后★★、治病救人的方针★★,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,保障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★。
与之前的党章相比,五大党章作了许多补充和修正。在★★★“党的中央机关”一章★★,五大党章对中央政治局作出了规定:
“中央及省监察委员★★★,得参加中央及省委员会议,但只有发言权无表决权。遇必要时,得参加相当的党部之各种会议。”
从党的五届一中全会选举来看★★,党的必须从中央中产生。这项规定第一次对机构及工作机关的组成、职责★★、相互关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,并将决策机关(中央政治局)与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关(中央会)分为两个机构,健全了党的中央机关,有利于增强党的集体领导★★★,为以后党的中央机关的组织建设奠定了基础。
党的五大通过的《组织问题议决案》中首次提出★★“政治纪律★★★”概念。五大党章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★★:
1927年4月27日,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仅半个月,在大革命的紧急关头,中国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。按照规定,党章应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。但由于形势紧迫,这次会议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,而是在大会通过的《组织问题决议案》中提出“根据本党自第四次大会以来党员数量激增这一事实,并根据本党目前的任务,第五次大会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”★。党的五大闭幕后不久★★★,根据《组织问题决议案》★★,中央政治局于6月1日通过了《中国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》(史称★★★“五大党章”),成为党史上唯一一部不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的党章。
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,须经党委会、党员大会★,或监察委员会★★,依合法手续审查之。
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★★★,五大党章作出更加详尽系统的规定。如:党员部分规定的入党条件更加规范★★★,从四大党章的★“承认党纲及章程★、为党服务”,到★★★“承认党纲及章程、服从党的决议、为党工作并缴纳党费★★★”★★。
1927年,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,其工作重点主要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★。五大党章中专门增设了“监察委员会”一章★★★,对中央和省监察委员会产生的方式★★、职责权限范围以及工作运行机制都作了详细的规定:“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,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”,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还负责讨论和批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报告★★★、人数、改选等工作,★★“中央及省监察委员,不得以中央委员及省委员兼任★”。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建立及五大党章的通过,标志着党内监督体制的初步形成。
五大党章增设了“党团★★★”一章,首次规定在非党组织中设立党团,并要求一切非党的群众会议、执行机关中有党员三人以上,均须组织党团,从而★“在各方面加紧党的影响,而实行党的政策于非党的群众中★”。增设了“与青年团的关系★”一章★★★,第一次把“与青年团的关系”列入党章★★★,从而在制度上确保了党对青年团的领导,密切了党团关系。